省纪委副书记被查“内鬼”陈玉祥认罪悔罪!

更新时间:2025-02-18 18:12: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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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中级人民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原副主任陈宇翔受贿。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美国检察院提起公诉:2001年至2023年11月,被告人陈宇翔先后担任河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河北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委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监委主任、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和形成职权或地位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揽项目、企业经营、为办案等事项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检察机关要求以受贿罪追究陈宇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宇翔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宇翔做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2023年12月9日,陈宇翔被调查;2024年6月17日,陈宇翔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陈宇翔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原有使命,违纪违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吃喝玩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运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宇翔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如果你不 t制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10010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宇翔开除党籍处分;他被国家监察委员会开除公职;收缴他们的非法收入;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陈宇翔,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河北省纪委办公厅行政处副处长,河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河北省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省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副厅级纪检员、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员、省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副厅级纪检员、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员、执法效能监察室主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员、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主任、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2016年2月任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任市监委主任;2018年9月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任市监委主任。

2021年11月,陈宇翔担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后担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直至被调查。